独眼的男人用仅剩的那只眼睛阴鸷地看着他,笑了一笑:“叔叔,我这起兵得有一个名头,就查您的一份告书了,我便能名正言顺地上京去了。”
道长冷着脸,不说话。
四王抽出腰刀,挥手斩了下去,他们皇家的儿郎都是一身好骑射,他这把刀也是好刀,切人脖子如切豆腐,只一瞬间,来不及惨叫,一颗脑袋就咕噜地掉下来,滚到了顺王的脚边,血溅在他的道袍上。
四王当着他的面,把他的护卫一个一个都给砍完了。
顺王一句话未说。
砍到后面,他闭上眼睛,在心里默念超度往生的经。吓他作什么呢?他这辈子见过的杀人还少吗?他不会松口的。
在山上隐居时不会,如今出来走动了更不会。
萧叡是个好皇帝,是也有不足,但他自北往南,一路所见是国泰民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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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场。
萧叡换了左臂弓试了试,右臂的伤已经结痂,可还是不好用力,所以换用左臂拉弦,即便如此,还是隐隐作痛。他想了想,让人拿来单臂机驽,按上箭就好了,倒不用自己拉弓。
秋狝的这些事做了十几年,他也厌了,加上今年胳膊受伤,怀袖不肯跟他来,也没带上宁宁,他就是猎得好,也无人可显摆。不管他猎得如何,下面那些人都会夸他英明神武,然后一番歌功颂德,耳朵早听出茧子了。
是以今年一开始,按惯例,他猎了只圈养的白鹿,就算完事,倒也没人发现他受了伤。
不过今年与往年不同的是,他邀请了北狄的两位皇子一起参加狩猎。
是以,那些年轻气盛的齐国儿郎们倒是比往年更有竞争之心,势要让北狄人看看他们也有骑射弓马厉害的小将,这岂不是在皇上面前露脸的一个大好机会?
萧叡草草逛了一下,放他们去狩猎,自个儿先回去等着了。
不多时,竟然瞧见北狄的大王子乌术慢悠悠地也回来了,还提了只大白兔。
萧叡闲来无事,与他说话:“大王子晚上打算吃烤兔子吗?朕这里倒是有个御厨,极会烹饪兔肉。”
乌术腼腆地笑了笑,道:“这不是抓来吃的,我射她的脚之后,发现她是只怀孕的兔子,在我们那里不杀怀孕的猎物。我把她带回来,打算养起来。”
萧叡赞道:“大王子宅心仁厚,有好生之德。”
心里却想,他生在北狄倒是投错了胎,既不擅骑射,还爱读汉人的书,难怪不受他父亲的宠爱,手下也没几个部族支持他。
但这大王子大抵还有一些北狄人的自尊心,画蛇添足似的辩解道:“围场的猎物感觉都是提前养好的吧,见了人既不怕也不躲,呆头呆脑,猎来也无趣。”
萧叡愣了下,觉得好笑,还还是给他这几分面子:“是了,没什么意思。不过围场里也有些狼虎,却是野性的,只是太危险,大王子要是遇上了,还得多小心,不然朕不好向您父亲担待。”
乌术坦白地道:“我骑射没有我弟弟好,单我绝猎不到那等猎物。陛下,等我把这兔子养好以后,生下小兔子,能送进宫去给我妹妹玩吗?她一个人皇宫之,想来很寂寞吧。”
萧叡应允下来,他倒不讨厌雪妃,那就是个被当成宠物养大的小公主,天真烂漫,那小姑娘连大字儿都不识一个,每天吃了睡、睡了吃,居然过得还挺活。
有时他过去说两句话,却也想,要是真能遇上一个一辈子就这样任她做傻子的男人,是不是也能过得活。因为什么都不懂,所以她能一直乐呵呵的。
世上有许多女子都是如此吧。
怀袖要是知道他所想的评判,一定要生气,萧叡念及此,嘴角不由自主地浮出一丝笑来。
他还是觉得女子聪慧更好,他要的是妻子,又不是宠物,像袖袖那样的才能与他一道教导孩子,亦能明白他所思所愁。
大王子乌术与他告退,先去休息一会儿,等到时晚宴再过来。
萧叡看他抱着母兔子走了,也想,要么带两只温驯的小动物回去给孩子。
以往每年他都会带宁宁一起来打猎,那孩子更爱吃小动物,但复哥儿看上去斯斯,说不定会喜欢小兔小猫之类的东西的吧。
乌术回自己的屋子,不多时,便有他的下属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