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下山路过莫小荷家,却很少看过她,大概有一两面之缘,有时候,能听见村里人议论莫家女,长相娇艳明媚,识文断字,再加上有个秀才爹爹,肯定不会在村里找穷小子,应该会嫁到镇上享福。
“然后呢?”
莫小荷心里舒服多了,但是她还想继续听下去,这一段,顾峥从未说过。前身落水后,莫小荷穿越,她有一段记得不清楚,都是听别人说当时如何。
“村里的流氓就在不远处,所以我就下水了。”
顾峥当时难得发善心,头脑一热,没有时间考虑后果,救人后,送莫小荷回家,路上他就想,自己或许被当成登徒子被痛殴一顿。
长相难看,村民们嘲讽和歧视他,他救了莫小荷,在他们眼里,他算是占了天大的便宜,不然这辈子,他或许都没机会抱一个女子。
“爹娘确定你没事,说了几句感激的话。”
顾峥已经做好被骂的准备,甚至不打算解释什么,越少人知道越好,女子的名节太重要,他没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天真地以为莫小荷会以身相许。
“后来送猪大腿,也没别的意思,想让你补补身子。”
村里风言风语,顾峥愿意负责,作为男人,总要承担一切,但是莫小荷有更好的选择,没必要和他这种山村野夫在一起。所以,他一直不敢有什么奢望。
落水后,二人第一次相遇,正好碰见了寡妇想要勾引他,那天,莫小荷给顾峥留下深刻印象,慢慢走近了他心里。
二十多年的空白,被填补上,他应该感谢上苍,这是天注定的缘分。
“好吧。”
莫小荷没有一点生气,相反很雀跃,她和前身性格相差悬殊,虽然也分不清谁是谁了,作为女人,总是想得到多一些,再多一些。
第141章 弄巧成拙
问过之后,莫小荷松一口气,又觉得自己有点作,太不知道满足,这个时代劳动妇女具备的以夫为天,贤惠,吃苦耐劳,这些品质,她一条也不具备。
顾峥愿意娶她,就代表他在未来的日子里,肯定是付出多的那一方。
“夫君,你喜欢大吴,喜欢莫家村吗?”
顾峥说的是事实,当时她被自家夫君救下来,村里人风言风语,都在说他行大运,可以借机揩油什么的,说得龌龊下流,就因为他在村人眼中相貌丑陋,做了善事,还要被人说三道四,莫小荷都替他委屈。
大吴人的以貌取人,就和风俗一般,刻在骨子里的,只要长相不过关,就得遭受无数白眼,这个时代还没有整容术,只能在穿着打扮上,下功夫。
“哪里都一样,山里也好,安静。”
不用接触人,自然就听不到闲言碎语,顾峥一个人早已经习惯了,现在娶妻,他有了莫小荷陪伴,以后他们还会有几个可爱的小娃。
在对待人的态度上,大越人要好的多,可对于这里,莫小荷始终觉得是异乡,没有归属感。
“恩,以后有我陪你。”
莫小荷靠在顾峥怀里,一手摸着他坚硬的胸膛,一手摸着他的下巴,男子的胡子,长得太快,才两天没有刮,就冒出青色的胡茬,她抬起头,用脸颊蹭着他的下巴,那滋味痒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