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贵了。」薛采情还是心疼那些银两。
「你喜欢就好。」雷弁天知道她从心里喜欢这根簪子的,只要她喜欢,银两决不是问题。他一年猎的毛皮换来的银两压在箱子里都快发霉了,她想要什么,他都会买来给她的,拉着她往前走去,将小贩热络的道别声远远地抛到身后。
「可是……」她的生活一向简单,对于物质方面都是够用就好,从来都没有花过这么多的钱去买首饰之类的奢侈品。
「是不是不喜欢?」他不耐烦地一把抽下簪子,抬手打算丢掉,「不喜欢的东西还是仍掉算了。」
「不要!」她惊呼一声,连忙伸手去抢回来。
「那到底要不要?」他老大可没有那种耐性去揣测女人那种复杂的心思,要与不要,简单明了。
「要,我要。」她知道他不是那种有足够耐心的人,不再多说,小心翼翼地将簪子拿在手中仔细看了看,生怕他刚刚的大动作弄坏了。毕竟,这是他送给她的第二份礼物,第一次那束花被她弄坏了,这个她当然要好好宝贝着,虽然有点贵,她也只能敢在心里暗暗嘀咕了。
「来,我帮你戴上。」她那视若珍宝的样子取悦了他,没有再说什么,他取过簪子,将它再度cha上云鬓之上。
「谢谢你。」她甜美着偎入他的怀中,这种粗鲁没耐性的男人,竟然也会送她首饰之类的小东西,他的心意,让她从心坎里感到甜滋滋的。
就说买这些小东小西还是不错的,雷弁天紧紧地拥着怀里的娇软香躯,瞧,把这个女人感动的。看来黎悠扬那家伙还是没有说错,女人就是要放在手心里好好地呵疼,她才会将整颗心都交给自己,那家伙偶尔也有点用的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