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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荞终日穿着一身红色的劲装,袖口处用一根同色绳子随意的缠了几圈打了一个结,原主人薛锦绣像来喜欢这种方便的装束,此刻那双纤手因为激动而紧握着,双目微敛,脑海中细细回忆着两月前薛锦绣将此人撸上山来的事情。

那次薛锦绣带着几个兄弟下山劫财,见那两辆马车奢华精致,想来定是富贵人家,而且并未有侍从跟随,每辆马车上只有一个驾车的车夫。

这方圆百五十里的人皆知,这祁因山上的土匪猖獗,若是要经过此处,必然要多带着人手,如今这豪华的马车却是独自前往,必然不是本地人。

这肥ròu都自个儿跑到嘴边来了,自然没有不吃的道理。身后的一群弟兄们早就摩拳擦掌,薛锦绣暗号一下,便如脱笼之鹄一般冲了下去。

那两个矮瘦的车夫胆子极小,一见这群土匪气势汹汹的抄着家伙过来,便是双腿发抖,直直从马车上摔了下来。

祁因山虽时常有富人路经,可是却没有这次一般满载而过,这一箱箱的金子看的薛锦绣的眼睛都绿了。

是的,不是银子,是金子!金子!!!

自薛锦绣当家以来,也是宰过不少的肥羊,可是像这种肥得冒油的,还是第一次。

薛锦绣心情万分的激动,然后兴奋的跑到后面那辆马车上去,而当她跳上马车,伸手掀开帘子的时候,便看见一个身穿一袭精致白袍的男子阖眸静静的靠在一旁。

从小和沈遇一起长大的薛锦绣表示自己的审美不知道被提高了多少个档次,可是眼前这个安稳休憩的男子却让薛锦绣的目光陡然定住,一时挪不开视线。

这男子的皮肤细腻,五官精致,一看便知是从小含着金汤匙长大的,这一副皮囊绝佳,气质亦是卓然,而且还家世颇殷,俨然一个华丽丽的高富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