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章
刘彩娟叫林贝贝的时候, 口气听起来有点不大礼貌,林文胜怕林贝贝生气, 小声跟刘彩娟说道,“贝贝是我堂妹。”
刘彩娟不解道,“我知道她是你堂妹,我这不是忘了她叫啥了嘛?”
林贝贝走了过来, 笑了笑, “记不住我名字没关系,只要喜欢我们店的衣服就行,你想要看紫色的这件是吧?”
刘彩娟点了点头, 林贝贝把这件紫色的棉袄挑下来递给了刘彩娟。
刘彩娟接过棉袄看了看, 然后问林贝贝,“是不是跟你身上穿的那件一样?”
“是一样的。”说完指了指旁边的试衣间, “喜欢的话可以试穿一下,试衣间那边有穿衣镜。”
刘彩娟拿着大衣去试衣间试衣服了, 不一会儿便穿着那件紫色的棉袄过来了,娇羞的问林文胜,“好看不好看?”
林文胜眉头几不可见的皱了下, 不过很快就恢复了正常, 点了点头,“好看。”
刘彩娟喜滋滋道,“那我就要这件了。”
林贝贝,“这种款式的棉袄,我们还有酒红色和蓝色的, 要不这两种颜色你都试试?”
紫色最挑皮肤,只有肤色白皙的人才能撑起这个颜色,林贝贝皮肤白,再加上她长的眉清目秀的,个子又高挑,这件紫色的棉袄衬得她气质非常出众,可对刘彩娟这种皮肤黑黄又瘦巴巴的人来说,穿上紫色简直就是一场灾难。
不过林贝贝觉得这个刘彩娟,应该是一个很自负的姑娘,如果直接跟她说她穿紫色不合适,肯定会让她很反感,而且她也不见得会听从劝告,所以林贝贝才建议她试试另两种颜色,相对来说,酒红色和蓝色更适合刘彩娟这种皮肤黑黄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