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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说到底,这个习惯并不是一开始就有的,它是某件事情的后遗症。

少年时期,她每天都会收获惊艳的目光还有情书。女孩都爱美,那个时候,她从没觉得自己的长相是种麻烦,更加不会故意遮掩。

高中的时候还好,学校管得严,老师也抓得紧,大多数时候,情书都是被人直接塞到课桌里面。

男生很少敢直接当面和她表白——除非他不怕被记过。即便偶尔有隔壁班的男生寻上班级来找她,也不过是借着学习的名义借书,或者假装对钢琴有兴趣,想要学习和买琴,来问她意见。

那会,纪绯就很讨厌她收情书。每天放学做作业之前,看见她书包里的情书,都会一声不吭的拿出来,丢进他写字台的抽屉里。

一开始他是直接丢垃圾桶的,结果被她瞧见当场捡了回去,还训了他几句。他当时一脸委屈的看着她,问她是不是要早恋?

当时她读高二,而他才读初一,闻言就笑了,“你还知道早恋啊?”

“谁让你身边整天都围了那么多男生,和苍蝇似的,烦死了!”他气的鼓脸,这阵子经过她的投喂,他的脸颊长了不少肉,这样气鼓鼓的模样看起来可爱极了。

她在那脸颊上掐了掐,见他又瞪向自己,伸手揉乱他的发:“我把信捡回来不代表我要早恋,才多大啊,就搞这些有的没的,我又要读书又要练琴,还要照顾你,忙都忙不完。”

“谁要你照顾,我自己能照顾好自己。”他从小学开始,父亲就因为工作长久的不在家,黑深的长夜,他从起初瑟缩在被窝里发抖,到后来不得不开始习惯,独自吃饭睡觉,的确任何同龄人都更懂得照顾自己。要不是后来父亲离家的时间更长,给钱的次数变少,他也不至于饿到课上晕倒。

向倾挽对他向来心软,听到他赌气般的话,也不会生气,反而再次摸了摸他头发:“对,我们家小绯最厉害。不过别人真心实意写的信,就算不能接受,也不可以就这样丢掉,懂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