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不在意是假的,可在意了,似乎也没什么用。
我是个务实之人。
因受家族限制,我跟他的婚姻必须中规中矩。我跟自己的本科同学结婚,他娶了同年的硕士生妻子。这回我倒是赢了他,因为世人说,我一毕业就结婚,必然深情。
的确,我爱我的第一任妻子,也爱我的第一个儿子。不过那是很久远的事了。
我的第二任妻子,是我这位好友的孩子。
这是我强求来的姻缘。她不爱我,甚至恨我,我都知道。
可是我爱她。
我前半生一直在守规矩,后半生本也一样,偏偏遇上了这个小魔星。
她是我看着长大的,从小小一团,到一个刁蛮小公主。从小脸皮就厚,来我这儿从不把自己当外人,想要什么都直说,一双小眼睛只盯着好东西,骗走我家里不少古董。她爸妈每次都呵斥,不过她一点都不怕,至多趁爸妈不在问我要东西,被她爸骂的次数多了,会补上一句:拿什么换都可以。
拿到了,可以高兴好几天,看见我就笑。我问她怎么知道我一定会给她,她说我是她爸爸的好朋友,也是她的闻爸爸,肯定不会跟她计较这点小事。
嘴真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