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江潭不理他,他就来抓我头发,气得我拿叉|子威胁他:“不放手下顿也不给你吃!”
他舔了舔叉|子|上的汤汁,冲我咯咯一笑。手仍抓着头发,意思很明显:还要。
报应,这都是报应。
最终是闻江潭用奶瓶吸引了他的注意力,他这才放过我的头发,踏踏实实地被抱去喂奶了。
闻江潭坑我至此,我跟他的这段婚姻,从开始就看到了结束。我本该努力吞掉他的家业,等他没用了就搞死他,自己当太后,再包养一群小狼狗。只是孩子太小,他又贵人事忙,我不可能放下小闻色去参与他的商业版图,计划只得搁浅。为长远计,格格寻思着事业还是不能为这小|孽|障放弃。碰巧老板娘带着老公孩子回了首都,太子爷又跟他妈闹矛盾,我便跟他在伦敦再度合伙开起了书屋,一来可以做我想做的事,二来也不会太忙。
小闻色六个月时会认人,会叫爸爸妈妈,许医生说可以多带他出去走走。书屋是现成的,不用再装修,没有甲醛味,开业后我偶尔会抱他去店里,太子爷特别喜欢他,抱了就不肯撒手,顾客都以为我跟他是夫妻,说孩子白白胖胖真是好福气。
解释了照样误传,等小闻色学会了叫叔叔,他们又以为我是个俏寡妇。
太子爷愈发觉得是他推我进了火坑,并以此为借口趁我不注意就喂小闻色。格格本来就嫌这小|孽|障贪吃,现在都是科学喂养,哪能容他带坏我儿子,干脆不带去店里了。
我如今总算体会到几分我爸的心情。
太子爷生了相思病,小闻色也越来越喜欢出门,我才勉为其难又带他来了店里。
老板娘家本来也属上流阶层,后来她看上个工薪阶层,愣是甩了我爸。俩人结婚不久家里就走了下坡路,为了联姻老板娘本来要丢下孩子改嫁,她原配气得自杀,这才只能认领了太子爷这个拖油瓶。
这也是个可怜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