朕很满意。
表叔也很满意。
不过他知道我跟初恋是不可能甜宠的,为了加深牵绊,只能虐恋。
他想找个契机放我回去。趁初恋现在留恋我,让他跟老闻起冲突。
他好渔翁得利。
我一屁股坐他腿上,笑嘻嘻地问他:“你有什么把柄在老闻手里吧?”
不然你一个混黑|道的,怕他一个混白|道的作甚?
表叔咬我鼻尖,“不该问的别多问。”
我摸摸他蓄势待发的|欲|望,朝他眨眨眼睛:“吃一次好不好?”
他推我下去,头也不回地走了。
有意思。
表叔面上对我愈发宠爱,明令禁止下属对我不敬,平时去哪儿都得带上我。初恋想见我变得愈发困难,于是每一次都往死里折腾。
我分不清这是爱还是执念。
旧梦不长,何妨重温。
狼窝里的狼现在都恭恭敬敬地管我叫太太,不敢有丝毫冒犯,我虽然没有人身自由,但想要什么都能迅速得到,每天锦衣玉食、仆从成群挺没意思的,便想出了新招——指使他们帮我去买鞋。
时常是表叔在会客厅谈生意,我坐在沙发上叫他属下帮我试鞋。试鞋自然要碰我的|玉|足,他们大多只敢摸摸,只有一位勇士敢舔,翌日就被表叔做|掉。
初恋问我给他老|大|施了什么|妖|法,我说你不都知道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