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弃头也没回的感叹道:“好值钱啊!”
莫若菲拿着杯子的手一颤,酒洒在了衣襟上,一袭浅蓝锦袍上落下点点深褐色酒斑。换了往日,他已经起身另换了新衣。今日高兴,他摇了摇头无奈的想他在对牛弹琴。这丫头有焚琴煮鹤的潜质。绝美的脸上盈满笑意,莫若菲颇有点得意地笑道:“我莫府是开钱庄的,钱最多!用得一季沾了灰,明年另换新的。今日见了王爷与世子,我想知道不弃心中所想。”
不弃恋恋不舍的收回目光。铺了烟色绣竹绢布的圆桌上摆着几样菜。她在药灵庄吃过,知道是望京的名菜。她尤其爱吃菜胆花雕醉香鸡。鸡腹中填塞了拌好佐料的冬笋香菇,用酒醋姜丝蒸了。鸡呈浅黄色,带着淡淡的酒香,带着丝丝甜味。
她挟了只鸡腿放在碟中,想用手拿着啃,又怕莫若菲骂她。只得用筷子挟着咬了一口,口水都被勾了出来。直到将鸡ròu咽下,不弃才笑着回道:“隔着远了,没看清楚。”
莫府小姐(2)
莫若菲等了半晌等出这么句来,啼笑皆非的说:“不弃,七王爷已认定你了。他是你父王!”
不弃啃着鸡腿,嗯了声。
“他是你父王!”莫若菲又说了一遍。
不弃迅速的将鸡腿啃完,斯文的从袖中取出一方丝帕擦了擦嘴,眨了眨眼睛道:“我再吃只鸡腿,完了细说?”
莫若菲翻了个白眼,心道,就你这现在这模样若是被带回王府,还不笑掉人的大牙。七王爷劳师动众寻回这么个女儿,他脸往哪儿搁呢。看到不弃吞口水,他无奈的将另外一只鸡腿挟给她,转过身道:“用手拿着啃吧!吃完再说。”
不弃嘿嘿笑了笑,不客气的拿起鸡腿猛吃。她吃的速度极快,醉香鸡ròu熟脱骨,入口绵化。在莫若菲忍不住回头看她时,不弃碟中整齐摆着两根骨头,人已坐得斯文端正,嘴边连半丝儿油渍都无。
他摇了摇头笑道:“我以为连这两根骨头你都不会剩下!”
不弃只扫了他面前的空碟一眼,没有说话。
莫若菲一愣,眼中又露出颇有意味的笑意:“肚子里讥讽本公子,吃鸡比你还贪对吧?连骨头都啃没了?”
“不弃不敢!”再一次被他看穿,不弃的小心肝扑咚漏跳了一拍,埋下了脑袋。
想起那晚雪夜山窝窝里与她斗嘴的情形,莫若菲的心情大好。他转开话题说道:“不弃,你年幼跟随花九乞讨,进药灵庄做丫头。你虽然才十三岁,已深谙世事。七王爷认定了你,他却不能带你回王府,让你名正言顺的当他的女儿。”
不弃心中一惊,难不成要送她回药灵庄?她好不容易才有了到望京的机会,她不能回去!
她霍然抬起头,眼中噙满了泪水,哽咽道:“母亲早逝,不弃无家可归。公子,你别送我回药灵庄!”
莫若菲微微一笑道:“我自然不会送你回去。我已遣剑声回莫府送信给母亲,明日咱们就回府去。我要认你为妹妹,从此,你就是莫府的二小姐!”
啊?不弃眼里的泪还没落下就被这个消息吓了回去。他要认她当妹妹?她要和他共同生活一个屋檐下?
不弃欺欺艾艾的辩解道:“我,我是说望京城比药灵庄大多了。我能干活的,我会在望京城好好过下去的。”
她的脸因为激动浮起层红晕,神情恐慌。莫若菲以为她是因为吃惊,摸了摸她的脑袋笑道:“当莫府的小姐不好吗?不弃,以后我就是你的哥哥。我的表字是忆山,你可以叫我山哥!叫我大哥也行!”
听到山哥二字,不弃屁股一滑,差点从锦凳上摔下去。忆山,他居然给自己取了表字叫忆山?!不弃心脏抽搐,脸色变得哭也似的难看。头低埋着,不敢让他看到半分。
莫若菲犹自不知,仍高兴的说道:“王爷说了,认亲礼上会亲自前来贺喜。莫府的二小姐及笄后不知望京城有多少家世才识人品俱佳的少年郎上门求娶!不弃,你再不是药灵庄林老头儿用于攀附权富的便宜女儿,我会把你培养成真正的大家千金!”
莫府小姐(3)
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大家千金她自然愿意做,但她绝对不想在他眼皮子底下生活。一旦露出端倪,让他看出蹊跷,她怎么办?不弃深呼吸再深呼吸,瞬间换成了满脸愁容。她低着头,伤感的说道:“多谢公子美意。寄人篱下的日子不弃已经不想再过。我明日就离开红树庄,请公子不要挽留。”
“不行!你独自一人我如何放心?王爷把你交给我莫府,我就得对你负责!不弃,你千万别想着再端着花九的陶钵去当乞丐。王爷已经认了你。你若那样做,是让全天下的人都笑话王爷么?没准儿激怒了太后与皇上,直接杖杀了你!”莫若菲断然拒绝。说到最后一句,声色俱厉,盯着不弃的眼神已化为寒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