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两分钟,接到了谈芊芊打过来的电话。
还是关于爸妈房子的事。那个房子,在她妈妈过世之后分属八人。也不知道是否因为部分影视剧的十分不负责的讲述,许多人都认为,配偶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子女是第二顺序继承人,父母是第三顺序继承人……人过世后,房产100转给“第一”,如果没有“第一”就100转给“第二”……谈芊芊的一家也是那样觉得。然而那是错误认知。配偶、子女、父母都是第一顺序,依然在世的人按照人数均分。
现在,谈芊芊的小姑、小叔小婶都已公证放弃,外婆也是,虽然谈芊芊说,在那之后,外婆时而忘记、时而想起女儿已经过世的事,但是每次见到芊芊都会想到她的妈妈,情绪低落至少一天,久而久之舅舅便叫她不要总去看外婆了。
目前,进度卡在“小姑夫”“两个堂哥”身上。
最近几天,谈芊芊在主攻“小姑夫”。当年,谈爸车祸去世,1/6房产到爷爷身上,随后爷爷离世,那1/6分给四个子女。因为继承所得算作婚内财产,所以小姑与小姑夫大撕并离婚时,她的1/24中的一半转在小姑夫那,也就是1/48。
“气死!”电话当中,谈芊芊道,“那个男人拒绝放弃!还说,我爱卖就卖,他来一起卖,该得多少就得多少!!!”
夏溪:“……”这种事情,也不少见。
“夏律师,您有经验。到底怎么能让那个男人同意???”
“只能劝服。”夏溪叹了口气,“就算到了法院也没办法。”
“劝服不了!软硬不吃!我、我小姑、我小叔小婶,口水都说干了!他就仗着已经离婚,和我们家断了关系,特不要脸!特、不、要、脸!那个傻逼狡辩说,现在房子年年升值,他不阻挠卖房而是配合我们,已经很够意思了!我们要是再烦,他就翻脸、不在卖房合同上面签字!”
“那……实在不行,只好分他一份——如果能卖480万,就要分他10万,卖房时两个人一起过去签字。或者协议,比如……给他5万。”
“凭什么?凭什么?!”谈芊芊气得声音都抖,“我爸爸妈妈辛辛苦苦赚到的钱,跟那个男人又有什么关系?!就算没有离婚,他都没有理由啃他老婆兄弟姐妹,何况已经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