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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头发紧,眉脚抽搐,戳离歌的后背:“离歌,离歌,醒醒。”奇怪,平时他都早醒,怎么今天却睡得如此深沉?

“离歌,离歌。”他抱着我的腿,而他的腿也就在我的身边,我推了推,离歌依旧不醒,难道……好吧,我伸出拇指和食指,在离歌那富有肉感的大腿上一拧。

“啊!”离歌立时坐起,尚未清醒的双眸与我相对,我怔怔地看着这双眸子,此时此刻,它们是那么清澈琉璃,一望见底的干净。

忽地,那双眸子瞬间收缩了一下,那熟悉的离歌随即而来。他惊慌地后退。却因为手滑出床沿而往外倒落。

“小心!”我慌忙拉住随手可拉的属于离歌身上的东西,于是,我拉住了他的衣衫,他也伸手拉住了我的胳膊。结果,这人是没掉下去,他地衣服被我基本完全拉开。

白花花地胸脯在那头黑发的映衬下又白了一分,牛奶一般的白带着暖玉的光泽,凝脂一般的紧密肌肤几乎看不到半点瑕疵。

“对。对不起。”我慌忙放开他的衣衫,他的身上泛起了薄薄的粉红。他匆匆拉好衣衫下了床:“对不起,我起晚了。”他垂首背对着我,双手应该是揪扯着自己地衣襟。

“那我们出去玩吧。”我转移话题。

离歌点点头,不再说话。

小镇虽小,却是五脏据全,我拿着晓慧的银子不到一个上午就花光光,首先给自己买了两身衣裳。然后,给离歌买了两身,便所剩无几。

离歌背着我吸引了不少目光,有疑惑的。有羡慕的,有感动的,路人都误会我们是夫妻。一个爱妻的丈夫背着腿脚不便的妻子。

当路过一个首饰小摊的时候,我让离歌停下。摊主是个中年老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