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不是大胆的说法。
恰恰是不敢说出口的罪责。
这种说法也是矛盾的状态。
女保安发言人敢于杀人,说明一点,她的胆子非常大。
完全不是弱势人口。
杀人之后,她不敢说出口。
又说明一点。
她的胆子非常小。
害怕说出口,暴露罪行之后,会被法办了。
就是这种复杂的情绪状态下。
无论如何,女保安发言人不想被别人轻视无视之类。
她害怕被我轻视后,便不能任由着她的意志行事了。
她想得到我的身体。
不能获得我的配合,也是棘手的操作程序。
目前而言,她不能和我翻脸成仇
直接采用暴力手段逼迫我就范。
实际上,按照女保安发言人的恶毒性情。
她具备暴力胁迫的心理基础。
却不敢如此操作。
应该是,前面,我稍稍露出一点实力。
直接打疼另一个女保安。
女保安发言人怀疑我的实力。
她却不得不信,另一个女保安委实疼痛难忍。
即便是,不是我出手修理她的原因。
也无法撇清我的威胁程度。
考虑到我的潜在实力。
我敢保证,此时,女保安发言人委实不敢对我动粗。
除非是,她呼叫余外的同伙们。
大家鼎力相助,她才会有信心,使用暴力手段拿下我。
我想,关于暴力手段的问题。
女保安发言人应该考虑过。
目前而言,我的姿态温顺,就像她的奴才一般。
乖乖地服从她的指令。
这种和谐的气氛条件下。
她没有使用暴力手段的理由。
除非是,女保安发言人的大脑思维,显得不正常极了。
直接就是犯浑的状态。
就这样,女保安发言人说完话,便伸出一只手,牵住我的一只手。
实际上,前面,我和女保安发言人,已经手牵手了。
就是说,我伸出一只手,右手。
直接牵住她的一只手。
印象里,应该是她的左手。
这样的牵手状态下,我们并排向前走。
直到大树根处。
后面,我和她不再手牵手。
两人牵手的手,便分开了。
我忘记一个环节。
就是说,谁谁主动分开手?
这点细节问题,我有点记不清楚了。
应该是下意识的动作。
完全不在正式的记忆程序里。
突然间,我有点印象。
是我主动放开手。
连带着,收缩回握手的右手。
不为别的,仅仅是,大家走到大树根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