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带着一股说不清的恨意。
我清楚,她会恨恨什么。
除了恨恨我,她无法恨恨什么。
所谓,得不到,便要毁之。
我在前面多次说到一个典故。
去形容一种愤怒情绪。
渴望得到的事物,却无法得到。
随之产生一种愤怒情绪。
即是,宁为玉碎,不为瓦全。
现在,我在女保安发言人的眼神里,隐隐觉察出这种情愫。
应该是,女保安发言人得不到我的人和钱,她真会发火发怒了。
愤怒到极点后。
她就会想到恶毒的结果。
就是,彻底干掉我。
以此满足她的极端情绪。
“呵呵!”就这样,我跟着笑笑,竭力装出一副懵懂状。
同时,我想到一个主意。
不要去揭穿她的心机,让她继续表现下去。
一旦,她想动手干掉我。
我不会无动于衷。
一定会做出有力的反击动作。
实际上,我不打算干涉她们的暗黑活动。
前提是,她们不要伤害到我和五个女孩子的安全。
不要影响到我们的正常游玩程序。
两个女保安不能保证上述的前提条件。
我将和她们决斗到底。
直到揭开这里的犯罪事实。
就是,拉拉公园里的犯罪团伙。
等于是,我要和这里的犯罪团伙决斗一场。
假如,事态发展到此种程度。
预示着,我和五个女孩子的爱情故事,没有下文了。
另种说法,我将背负起一种负疚的责任。
五个女孩子送给我沉甸甸的钞票礼物。
结果呢?
我没有履行诺言。
没有满足五个女孩子的爱情渴望。
貌似,我哄骗五个女孩子了。
诈骗她们的钱财了。
呵呵!这种说法真是滑稽可笑。
我的面前,两个女保安属于诈骗敲诈之类的坏人。
我在五个女孩面前,也属于诈骗之类的说法。
等同于两个女保安的罪行。
如此说法,等同于,我和两个女保安,算作同伙之类。
呵呵!如此想想,很是巧合,更是可笑。
转眼间,男神不再,却是男罪犯了。
甚至于,想想都会害怕。
“你笑笑什么呀?”女保安发言人不满地瞅着我。
她翻翻眼睛,却要盯住我的脸看看。
大约,我的笑声刺激到她的情绪。
令她变得愤怒。
另种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