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浅扶扶脸上的墨镜开始找温榆。
找了一圈,终于在航站楼前的等车位处看到了穿着简单但五官异常白皙漂亮的温榆。
牛仔蓝长袖连衣裙,裙子下摆遮到到光滑白皙的小腿肚中间位置。
小腿下方是一双拉到脚裸上方的白色丢丢袜,脚上搭配一双三叶草的黑色板鞋。
整个人纤细又透着一点欲感,乌黑的长发随意披在肩头,秋风随意吹过,带起她肩头一缕长发飞舞。
衬得她真的很清纯养眼。
这种清纯画面,给黎浅第一感觉就好像在拍日系小清新画报。
连她一个女孩子都被吸引了。
黎浅呆呆看着温榆,惊愣了好一会才拉下自己的墨镜,走过去,“温榆,好久不见。”
黎浅和温榆是两种迥然不同的极端,温榆的漂亮是底子完美,三眼五庭比例标准,尤其她的皮肤像梨花,很白很嫩,身材又纤细,从小就被大家奉为瓷娃娃。
而黎浅长得比较普通,但好在现在医美那么发达。
她又常年在美国生活,无论化妆还是穿搭都是偏成熟性感的欧美风。
所以和温榆站一起,就很明显的中西差距。
一个东方美,一个西方风情。
“好久不见。”温榆看向黎浅,心里其实有点微微的震惊,大概她以为黎浅落难,会打扮地很朴素,没想到还是这么奢华?不过她也没想太多,黎浅从小就爱美。
就算在落魄,衣服总会留几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