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后不要再穿这身衣服了,碍眼的很。”夏淳于瞄了眼她身上的喜服,嫌弃道。
叶佳瑶嘟哝着说:“不穿这个,穿什么?要不你帮我去问问二当家,他抢人的时候,有没有顺带抢了别的东西,我的衣服都在嫁妆里。”
夏淳于一想,也是,他这里可没她穿的衣服,山寨里那些大婶的衣服也不适合她穿。于是,手指点着她的额头,严正警告道:“不许跑出去,听见没有?”
叶佳瑶大眼睛眨巴,乖巧的点头。
夏淳于一走,叶佳瑶就抄起他睡的枕头一顿乱捶。
“去尼玛的玩物,尼玛才是玩物,恶劣的臭男人,倒霉催的死土匪,等着瞧,看老娘玩不死你……”
发泄一通后,叶佳瑶无力的倒在床上,感觉前路茫茫,任重而道远,她必须拿出个计划来。征服这个臭男人的心她是不去想了,本来觉得他长的挺帅,还犯过那么一小会儿的花痴,现在看来,这个臭男人除了一副好皮囊再没有什么可取之处,不尊重女性,狂妄自大,冷心薄情,无论从哪方面考虑,她都不可能会喜欢上这种人,要搁在现代,早尼玛一巴掌拍过去。
不过,还是得逢场作戏,只有取得他的信任,寨里兄弟们的信任,她才能有机会逃出去。
那么,就从美食入手,先养娇了你的胃,再养刁了你的嘴,先培养出身体的习惯,进而发展到心理上的依赖,和平演变,徐徐图之。
对,就这么办,叶佳瑶重新燃起斗志,民以食为先,食以味为先,不管是古人还是现代人,对美食的追求同样渴望与迫切。
征服,就从美食开始。
不一会儿,夏淳于就回来了,阴沉着脸说:“宋七说没抢别的东西,你先将就着穿几日,不出去的话,不穿也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