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好,够意思,回头打赏你!”林子勿说完这句话,迫不及待地拆了一次性筷子,就把脑袋埋到盒饭中去了。

林子勿吃饭的模样其实特狰狞,风卷残云饿虎扑羊鬼子进村胡吃海塞不能描述万一。

洛萧就觉得好笑,眼神中亦有些怀念。

以前俩人在西北念书时,林子勿也是这个吃相——

这小子是个转校生,刚来敦煌中学的时候,根本不和人说话,慵慵懒懒,闲闲散散,细而长的眉眼永远一股子厌倦,骨子里没有半寸温度,也不笑,很容易让人联想到旧社会那种坐在黄包车上,提着一金线绣鸟鸟笼,苍白乖戾的子弟。

甚至有人猜测他应该是哪个富商的私生子,不然哪里来的高冷性子,纨绔架子。

对此身为富家千金的洛萧也颇以为然,有一次她和一群玩伴打篮球,那群人都住在市区最昂贵的私人别墅区,中场休息的时候,她开玩笑地和朋友说:“嗳。咱们小区里有没有哪个老板丢了个儿子。”

那朋友就见鬼一样的表情问她:“啥意思你?”

洛萧接过别人抛给她的篮球,在手里转的潇洒自若,随意笑道:“我们学校里最近新来一小子,我跟你说,长得特俊,脾气特冷,人都传他是流落在外的公子扶苏,来这里寻亲的。我猜还真没准。”

那位男性友人翻了白眼:“得了你,别人犯二也就算了,你也跟着一起二。公子扶苏的事情我没兴趣,如果皇阿玛遗失在外的紫薇我还管一管。”

洛萧笑话他:“出息。”

“是啊,哥几个可是男人,男人可不就这点儿出息么?哪里像洛萧你,见了帅哥都不带正眼看的。”

他刚说完这句话,就发现洛萧的视线正远远追着某个焦点移动过去。

朋友顺着她的目光看,只见砖红色的洋房里走出一个穿着丝绸白衬衫的家伙,虽然离的远,却依旧能从那个人散漫的脚步,从容的姿态中一眼就看出他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