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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向医院的护士打听,知道兵哥哥把自己送来后又急着执行任务去了,她又听那些发花痴的女人们说,附近正好有第二炮兵某旅在执行任务,就此猜测出他所在部队的番号。

她给他写信,不,确切地讲算是比较含蓄的情书,间接表示自己喜欢他,愿意以身相许。想想都好笑,她刚上学,字都写不全,有些生僻的还是用拼音代替的。

然而,这些信却如石沉大海,没有回音,不久之后,更是被邮局原封不动地退回来,理由:查无此人。

从某种意思上讲,莫晋亨是庄若晴的初恋,就是暗恋的对象。

小小的庄若晴没有死心,直觉告诉她,兵哥哥就在那里。于是,她想方设法去找他,由头就是送锦旗。

为了那面锦旗,她费了不少心思,当时,最流行的莫过于什么“人民英雄,见义勇为”、“雪中送炭、冬里暖阳”或者“军爱民,民拥军,军民鱼水情谊深”等等诸如此类的老套内容。

庄若晴想送给他与众不同的一面,既能表达自己的心意又不会被其他人发现。

最后,她选中了“最可爱的人”,看着那烫金边的红色绒布,她想等自己长大了,那个“可”字是不是就能去掉了?

可惜,一切并不如自己想象,她找到部队,得到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

好消息:部队的人承认,救了她的人确实在这里。

坏消息:他已经提前退伍,并且资料保密,不方便透露具体姓名……

“晴晴,晴晴!”眼前有五根胖胖的手指头来回晃动,莫思冕嘟着嘴,“你想什么呢?”他叫了她五遍,她才有反应。

“没想什么。”庄若晴转向身侧的小家伙,回答。

余光扫到对面的男人,内心滚烫。

自己怎么就忘了这个人,她当时被撞得迷迷糊糊,没多久就昏了过去,只是在他背上看到一张英挺的侧面。

他一直绷着脸,如果笑一下,能露出深深的酒窝,说不定重逢时,她第一眼就能认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