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晴,晴晴,你在病房吗?”莫思冕喊她。
“唔……唔……”推开莫晋亨炙热的身体,她紧张说:“别这样,让孩子看到不好。”
“没什么不好的,男人女人早晚都有这一天。”他邪魅地勾了勾唇角。
如此没羞没臊,委实让人惊叹!
“晴晴,这个好不好看?”莫思冕兴致很高地推门就进,扬起手中黄色的小野花,小脸满是得意,“这是我刚刚在草坪上发现的,特意为你摘了一些。”
“好看。”余惊未了的庄若晴甚至来不及看上一眼。
“嗯,是挺好看的,”边上有人冷飕飕地来上一句,“清明十五,经常能用到。”
不用猜,说这话的人就是莫晋亨,自己还没送花泡妞,浪漫的事反倒让侄子做了,他自然说不出好词。
莫思冕挠了挠头,没太明白二叔的话外音。
随后赶到的莫霆解释,“思冕,一般白色和黄色的花,都是用来祭奠死人的。”
“晴晴,我不是有心的,你别生气。”小家伙缩了缩脖子,撇了撇嘴,“那你喜欢什么花,我下次送你。”
庄小妹随口一说:“红玫瑰吧!”
“俗气!”莫晋亨嘟哝。
庄若晴无视他的打趣,接过小胖手中的一把野菊花,放在鼻尖下轻嗅,“花又香又漂亮,谢谢思冕。”
一大一小,你看我我看你,笑着,画面美得一发不可收拾。
莫晋亨幼稚地生起气来,看来,在她心中,自己真的不如一个六岁的小孩。
莫思冕突然发觉有些不对劲儿,“晴晴,你的嘴怎么了,红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