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来重男轻女的莫氏家族最后决定留下这个男孩,也就是现在的莫思冕。
为了给孙子一个名正言顺的身份,将来继承家业时不被圈子里的人戳脊梁骨,莫政山煞费苦心,他花一大笔钱买通亲家,对外宣称莫思冕是大儿子莫晋元前妻的孩子。
为了掩人耳目,甚至要求前儿媳以母亲的身份每年来莫家探望莫思冕一次。
所以,在莫思冕的记忆中,父亲和母亲的概念都是模糊的,更是姥姥不亲舅舅不爱,和他最亲的人就是这个脸色冷、嘴巴毒、性子坏,但也是待自己最好的二叔——莫晋亨。
他不止一次向二叔投来橄榄枝,提出要对方做自己的爸爸,但都未被理睬。
这次,莫晋亨为了摆脱膏药,才吐口说结婚的目的是给莫思冕这个小祖宗找后妈,小家伙好不容易抓住时机,怎能轻易放过?
莫思冕一边扒着虾壳,一边将虾肉塞得满满一嘴,“二叔,我知道瑶瑶不是你的菜,不过,我倒是满喜欢这种丰满型的,让她给你当儿媳妇行不行?”
“咳咳咳!”莫霆被一口水呛到了。
瑶瑶?酸不酸?
没想到二世祖怪早熟的,莫霆发表看法说:“思冕,你是小孩子不懂,膏药一看就是整过,浑身上下没几个地方是爹妈给的。”
莫晋亨恶毒地最后总结,“尤其是大脑还打了除皱针。”
“二叔,你没听过吗?娶老婆胸大无脑的最好,这样就能在外面养小老婆了!”
“这是听谁说的?”
莫思冕装作没听见,眨巴眨巴湿漉漉的大眼睛,“再来一份龙虾!”他当然不会告诉二叔,这话是自家老子莫晋元挂在嘴边的箴言……
与此同时,锦玉楼正门停车场,刚下车的庄若晴突然想到一个词:人生何处不相逢。
相隔几个车位,同样的款式、同样的车牌,一辆红色奥迪刺痛了她的神经。紧挨奥迪的是一辆宝蓝色的路虎,庄若晴认识那部车,是韩天佑的坐骑,显然,他和他的红颜知己也在这里用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