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觉,身子在一点一滴地抽离这世间。第一次,我觉得不舍。我好不舍得。好不舍得啊……
在意识涣散之前,我想起了从前。那名叫尚喜的低贱倌儿的过去。
似乎,很久以前,这身子就懂得伺侯男人。而第一个操弄这身子的人,是一个屠夫。那时候,只想让自己温饱,懵懵懂懂,便让那满身腥臭的屠夫拽到巷子口。为了口中一粮,我听话地张开腿,到现在,仍还清楚地记得,那男人黑粗的东西在我体内进出的模样。
第一次嚐到肉的滋味儿的时候,我心里感谢的却是那将我抛弃的女人。感谢那女人,为我生了幅好皮相。
之後,我入了醉仙楼,安分地做著奴仆的工作,只求个三餐温饱。只是,这尘世却是待我极为残忍……
我想,如果真该恨一个人,那令我恨不得啃其骨、喝其血的人便是潘锦。
醉仙楼里,谁让大爷们开心,谁就是主子。除了老駂外,自然便是潘锦最有分量。如果再让我选一次,我必然不会为了那几个铜子儿就去给人替班,就不会遇上那阴毒的男人。
潘锦在老駂面前,扭过我的下颚,只说了一句话,便让我坠入炼狱之中。
“老板,这不就个好苗子麽?看这楚楚可怜的模样,那林大富最是喜欢……”後来,我才知晓,那林大富原来点的是潘锦的牌子。只是,那林大富玩起来最是凶狠,又和侍郎大人是姻亲关系,没人愿意得罪。
只是,从此我便真正入了这污秽的地方,再也离不去。
也是那时候,我才明白那些衣冠楚楚的公子贵人,在房门後又是另一幅样子。日日夜夜,最多的时候却是在床上,只要乖乖长大腿,娼狗似的,任人玩弄。
那时候…我不过六岁的年纪。
也不知过了几个春秋,我爬上了老板的床,也能稍稍摆起架子,只除了在潘锦面前。我恨极了他,也怕极了他。我亲眼瞧见那几个孩子的尸首从潘锦房里瞧瞧抬出来,那些模样,皆是让人操弄致死。无人,过问这些事。从此我便不敢忤逆他。
这身子,染上了尘污。但是,我不甘心。
为何……我天生就该如此。
那一次,林大富将我接进了他的府第,看著他那几个狗儿子,我顿时明白了。终於,轮到我了麽?潘锦是想借著这些人,生生将我弄死。
我恨。我好恨。
我不顾一切,逃了出去。只是,没有半日,林大富的手下就找到我。我奋力地跑著,迫切想逃离这地方。但是,身後的脚步声越来越接近。那一次,我原以为,上天真要绝了我……
眼前,一个繁华的马车。我想也没想,猛地奔上前,嘶心喊道:“救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