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男人呢,真的很暖很暖,自己还真是爱深了,无法自拔。
他的鼻梁真高,好喜欢。
他的薄唇恰到好处的完美,凤无忧都感觉自己有点忍不住要去亲亲,但还是收起,咳咳,自己不想吵醒他。
凤无忧无声笑笑,手倒是滑到他的衣服领口子上。
他还是挺乖的,自己说一,他就做一。让他穿着衣服跟自己睡觉,他就没有褪掉那些衣服。自己怀疑他因为长期在那边疆的缘故,再加上他多少是半个博朗汗国人,所以,他充满着野性,他喜欢那种豪放不羁,自由,不受约束,不将世俗礼仪放在眼里,我行我素,不在乎他人的言语。看,他的头发,酒红色,微卷,像是狮子一般,野性,危险。
当然,他因为遇上自己之后,自己知道他改了很多,改得在乎很多事情了,不是他在乎,而是因为自己在乎,所以他也学着在乎。
如果你愿意为一个人改变自己,那极有可能的,你爱上他/她了。
如果当真的深爱了,那即使自己做了世人眼中最卑微的事情,自己却会认为,那是最高贵的事情。
凤无忧手贴在他的脸上,他就是那种傻傻的男人啊!
凤无忧撇撇嘴,他在爱自己的时候,变得卑微了,不是人格的卑微,而是愿意站在自己的下面,让自己踩着他。自己还真是不希望他变得这么卑微。
缩回自己的手,凤无忧移动着自己的身子,然后仰起头,轻轻地在他的唇上印了一吻。
她吻了之后,然后看着他,他还不曾醒来。
凤无忧微微皱眉,想了想,他是当真的熟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