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防止他们吵起来,警察将人分开问。
最后警察总结:“也就是说,这位舒航先生是您的大伯?”
明殊掰着凤尾竹的叶子:“名义上说,是的。”
警察一边记录一边问:“既然舒航先生一直住在这里,你为何又要将他们赶走?”
明殊理所当然的道:“这是我家,我想赶他们走就赶他们走,有什么问题?”
警察愣了下,随后道:“他们和你有亲缘关系……”
“法律上规定,有亲缘关系的亲戚,可以合法住在别人房子里?”
“……”
警察噎了下。
法律上并没有这条规定,毕竟她只是舒航的侄女。
给你住是情分,不给你住也不违法。
警察继续问:“舒航先生说你有精神病,他们住在这里是为了照顾你,当初也是你同意他们住进来的。”
明殊笑眯眯的看着警察:“你看我像有病吗?”
警察:“……”
你这笑得还真有点像。
不过她看上去很镇定,而且没做出什么过激、或不同寻常的反应。
确实不太像精神病。
明殊幽幽的道:“当初让他们住进来,我还小,没看清他们的真实面目。现在我醒悟了,难道我就不能把他们赶出去?”
警察:“……”
舒航那边则坚持说,他们当初搬进来,就是为了照顾她。
也是她亲口同意。
之后她出现精神疾病,他们也尽心尽力的照顾她。
现在她突然要将他们赶出去,这让他们怎么想?
双方各持一词。
警察一时间也难办。
豪门狗血!
还不如处理小混混的好!
正巧这个时候,江律师赶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