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你说出原因。”

“我丈夫曾经被人冤枉说他偷了东西,然后还被辞职了,所以他一直都非常痛恨偷东西的人,后来厂房知道不是他偷的之后,让他回去工作,不过我丈夫说,他们冤枉他偷东西,这是原则问题,他不会回去的,都是我的错,要不是我每天说他没用,说他没赚到钱,他也不会走上这条路的。”

“毛美兰女士,你的意思是,你的丈夫是为了你和孩子,才会拿钱杀人的?”

毛美兰点头:“是的,是我一直说他赚不到钱,他才会去杀人的,那天,他拿了支票回来之后,就说我们有钱了,第二天就被警察抓走,说他撞死了人,我当时就觉得不对劲,后来才知道,这钱原来是不干净的钱。”

“也就是说,根本就没有偷钱这回事?”

“没错,绝对没有。”

男律师起身:“法官阁下,反对辩方律师做无依据的推断。”

“反对有效!”

“法官阁下,我这么说,是有依据的,我这里有一份资料,资料显示,被告沈女士,当时只是一名普通的服务生,因为被我当事人的丈夫,也就是被告的现任丈夫看中,所以才会有了钱,被告的一切都都已经做过调查,如果按照辩方律师说的那样,被告有捐钱给福利院,那为什么我没有调查到?”

“法官阁下,我的当事人并没有大肆宣扬自己做好事的事情,所以没有调查到,是很正常的。”

“那么我想请问辩方律师,既然是没有大肆宣扬,那证人的丈夫是怎么知道要在被告捐赠的那天去偷到这张支票的呢?当然,你可以说,这是一个巧合,但是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巧合?被告去捐钱,钱被证人的丈夫偷了,然后我的当事人死了,证人就说,是被告指使的,这一切,都只是巧合而已嘛?到底谁说的才是真的,我想,法官阁下和各位陪审团,能够分辨的清楚。”

法官点头:“请律师继续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