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包厢里东倒西歪的睡了五个人,傅云第一个醒,他微微皱起了眉,随即看向两边,不由勾唇笑了笑,几个男人还好,都穿了西装,只有宁莎穿着短袖的裙装,此时正死死的抱着常笑取暖。
傅云轻手轻脚的起身,将外套脱下来盖在宁莎身上,要是平常,众人早就醒了,可是昨晚他们都喝醉了,反应难免迟钝,宁莎缩了缩身子,并没有醒来的意思。
傅云就坐在沙发上,开始回想昨晚的事情,看来他真的是失控了,居然喝了这么多的酒,什么时候开始,他居然会失控?
他有多少年没有失控了,好像他这辈子,只失控过两次,傅云心中低喃:‘秦薇然,你真是好本事。’
常笑是第二个醒的,他平常喜欢喝喝酒,所以底子还算不错,看到怀中的宁莎,他先是愣了愣,随即就当做没事发生一样,继续闭眼睡觉,傅云嗤笑一声,随后众人都醒了。
“啊~”
“啊!”
两声尖叫同时响起,第一声是惊恐的,第二声是痛的,这两声尖叫当然是宁莎和常笑发出的,宁莎醒来看到眼前放大的常笑,顿时尖叫,随即下意识的出脚,踢在常笑的小腿上,常笑立即痛叫,那声音,和杀猪差不多。
秦薇然刚刚到楼下,就看到傅云的车子停在楼梯口,不管是谁走过,都会多看一眼,因为傅云就靠在车上,手中还拿着早餐。
看到秦薇然,傅云笑了笑,打开车门,说道:“我送你。”
傅云今天一身休闲装,少了平常的庄重,却多了一分英气,即使着装和平常不同,却依然有很多人都认出了他,作为经常出现在财经频道的名企业家,怎么可能没人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