乍起的哀号吓得谭云山瞬间回神,感觉到脚下踩着一个软软乎乎的东西,赶忙把宫灯从衣服底下掏出来一照,赫然一个躺在地上的俊俏青年,双手垫在头后,也不知是眯着还是仰望黑洞洞的苍穹——如果这地界有苍穹的话,而自己的脚正好踩在人家肚子上,也难怪对方哀号。
可就是被这么踩着,青年也没半点动弹的意思,除了嚎,连手都没从头后撤出来,仍一派惬意潇洒之姿,迎着谭云山的俯视。
“看够了吗,” 青年的声音是同他随性姿态极不相符的阴狠,听得人冷飕飕,“看够了就把你的破灯挪开,再把你的脚丫子拿下去,否则……”他似笑般咧开嘴,露出泛着寒光的獠牙。
妖气冲天。
谭云山乖乖把脚收回去,顺带把宫灯往后撤了撤,免得把留下的脚印照得太明显。
青年见他识相,便懒得追究,翘起二郎腿继续闭目养神。
片刻后,他又皱眉睁眼,不耐烦道:“怎么还没滚?你那个破灯真的很刺眼,信不信我把它砸了!”
谭云山不再纠缠这些闲话,直截了当地问:“这里是哪里?”
青年的眼神像在看一个疯子:“这里就是这里,你愿意叫它什么都行,反正也没人管。”
“你叫什么名字?”明明预料到了会同前次一模一样,谭云山却仍抱着侥幸又问一遍。
没头没脑的问题让青年眼中浮起警惕,他没答,而是反问:“你叫什么?”
“谭云山。”没半点犹豫,干净利落,又恳切真诚,“我下来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