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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谢林公子。我会小心的。”重莲看看马车,又看看我,“还有事么?”

“没了。”

他拱手一笑:“那就此别过。”

重莲的背影消失在人群里,马车中。

我似乎担心太多。他这么做,想必是通过步疏来牵制天山。

只是,仍然有些诧异。他恢复得很快,才过了没多久,就能用那种眼神看我——就像在街上偶遇的陌生人。

重莲就是重莲,与平常人不一样的。他若不绝情,如何能走到今天这一步?

突然想起他以前在人群中看到我的模样,根本就是钻进了奶油堆里的肥老鼠,抓着香酥鸡的黄鼠狼。这一会儿,也平平淡淡了。

其实是件好事。

如果他对我稍微有点留恋,说不定我抓着他就私奔去。那样更糟糕。

而且我的火气也够重的,如果步疏是个男的,说不定我已经动手揍人。真没法做到默默相思苦什么的,不管有没有感情,只要霸占过,就想一直霸占下去。男人在这方面真不如女人。

回去以后,巧合得不得了,主持人刚好宣布:“重莲!”

我连忙站上高台,挺胸抬头。

我看到二楼醒目的鬼母大妈。她居然用一只手盖住眼睛,从手指缝里看我。

我看看别人,再看看自己。

周围的花姑娘们真跟姑娘似的,腿并齐,双手交叠在腿前或者拨弄头发。而我站得像个东北大汉。

婀娜多姿的他们,野蛮粗俗的我。

我还花魁呢。

不过,据说男子的比赛不像女花魁那样只看外貌,还要能文能武,最好还有点绝技什么的。

据说前几次大赛,男花魁一直都是野门的。因为野门的爷们儿很多,不是爷们儿都有两手武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