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最关键的一点还是保证了国家的实力,毕竟在这样的中世纪战场上,再多的衣冠贵族也比不上一个持剑贵族。
特莫斯骑士喝了酒去休息了,周明岳躺在床上却丝毫没有睡意。
很显然,正如之前所说,自己还是小看了这个世界啊。
原本以为只是类似于地球西方中世纪一样的地方,可让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这里居然有这么多超自然的东西存在。
如此一看,自己引以为依凭的两百多号农兵,在那些骑士面前压根就不算个啥,指不定人家一个冲锋,就破开农兵阵型,直取本部,取自己小命了。
当然,越是这样,越是让他坚定了跟着汉克斯子爵去打野的念头。
战争工坊现在生产的农兵是不咋样,但进阶之后呢?
两日后,在汉克斯子爵的带领下,众多骑士汇聚成一支人数超过三千的大军,浩浩荡荡的朝着边境行去。
这支大军里,子爵大人出动了一千人马,子爵亲自上阵,外加5名没有封地的家养骑士,算是压阵脚的主力了。
汉克斯子爵领直接挨着边境,汉克斯城堡距离边境也就三天路程左右。
周明岳也没有再让农兵用凉杆抬着自己走,那样太引人瞩目了。
他在跟着军队出行的商人那里买了一匹杂色驮马,虽说没有战马那么高大健壮,但也将他与普通士兵分了出来。
再说了,就算是兵败如山倒,他可以借着马力逃命不是?
未言胜,先言败,才是一代名将风采嘛。
骑着杂色驮马,立在道路旁,看着源源不断的士兵向前行去,周明岳就想要吟诗一首!
“北国风光”
就一句,他就歇菜了,这季节不适合啊,秋季刚到,谷子都还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