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依靠奖学金和打零工读完了大学,接着进入一家广告公司做文案。在这之间和之后他拥有过许多情人,但是没一个长久的。相反,他有很多朋友,比如班&iddot;史密斯,他就是午夜酒吧的老板。班的调酒师请假了,找他来救场。他在酒吧里遇见了一个金头发的男人,只和他说了不到十句话就上了床。
现在,那个男人就一丝`不挂地站在他面前,手里拿着一把枪!赛维尔&iddot;迪亚那25年的苦闷人生即将宣告结束!
他闭上了眼睛。
哦,老爸,你说的对,我死了也许真的会下地狱。
他听见“咔”的一声,撞针清脆的响声。
“……”
赛维尔小心翼翼地睁开了眼睛。
一滴冷汗流过他的鼻尖。
握着枪的路易仰起头,发出一阵大笑。“瞧你吓的!”他乐不可支地把枪挂在自己的食指上,不停转动这美丽又致命的武器,“我们杀普通人是要写申请书的,得到许可以后才能去领子弹。”他把沙漠之鹰扔到床头柜上,“所以你不用担心,它里面一发子弹也没有。”
赛维尔觉得自己被愚弄了。
“你——!”他握紧拳头,想狠揍面前这个古怪、英俊又讨厌的男人一顿,但是还没等他扬起手,路易就再度背过身去。他踢开散落在地板上的衣服,走向房间另一边。
“你想做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