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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汤颜色漂亮,黄色的玉米粒配上绿色的小青菜,光看着就让人食指大动。

兔子肉鲜香诱人,应该是加了冰糖,整道菜呈出焦糖色,好看极了。

家里有些冰糖,是姜唐从大队里领的,每家每户一年可以领一小包。

平常人家都是省着给孩子泡水喝,一包冰糖够喝一整年,而顾朝一顿,用了大半包冰糖。

姜唐知道冰糖珍贵,心里却无多想法。

本来就是留着吃的,省着吃还不如做顿好的。

“随便做了点,手艺不好请见谅。”

“没有,看着就好吃。”

姜唐拿起筷子刚准备吃,突然想起什么,立马便站起来走向摆在正中间的大桌子,然后从抽屉里取出一双崭新的筷子。

“这双给你用,你自己拿去洗洗。”

顾朝看着面前这双竹筷,轻轻推了推眼镜,没说什么,直接接过筷子放到盆里洗了洗。

姜唐不管他,直接夹了一块兔子肉塞进嘴里。

又鲜又香,兔子肉软嫩弹牙,一点都不柴!

活了这么久第一次吃这么好吃的肉,再想想昨天那盆兔子肉,姜唐流下了乡下人没见识的泪水。

城里人都这么会吃么?

还是顾朝其实是个厨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