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的肉票早就用完了,大队里的肥猪还没有出栏,秋收前的这段日子,家家户户的锅里连油星都看不到,大家都指着秋收分粮分肉呢。
所以今个姜唐家里飘出来的肉香,随着风传遍整个后村了。
兔子很肥,一般人抓不到,但姜唐发现自己是个隐藏的捕猎好手,兔子狡猾速度快,她竟然比兔子还快,随手扔了一块搬砖,准准当当的砸晕只兔子。
这不养了两天,准备养肥点吃肉,今个顾朝来,姜唐就把它给宰了。
可顾朝一直在吃馒头,几乎没动筷子。
“不好吃?”
姜唐抬眸,看着对面那人,干净修长的手,跟两根嫩笋似的,骨节分明,拿着半块馒头,斯文的吃着。
“没有,很好吃,我不怎么饿。”
不饿?
不可能。
从早上到这里,还在田里跑了那么久,一路上卡车颠簸,肚子里有啥也被颠没了。
姜唐看得出来,他不是不饿,而是不想吃碗里的饭,更确切的说,不想吃她的筷子,碰过的碗。
看出这些,姜唐不再劝,自顾自啃馒头吃肉,一天到晚干重活的她,猪吃的糠都能咽下去。
城里人将就,她可以理解。
顾朝吃了一个馒头就放下筷子不动了,端坐在对面,两只手放在膝盖上。
姜唐吃个五个馒头,填饱肚子。
“多谢款待,我来刷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