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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的肉票早就用完了,大队里的肥猪还没有出栏,秋收前的这段日子,家家户户的锅里连油星都看不到,大家都指着秋收分粮分肉呢。

所以今个姜唐家里飘出来的肉香,随着风传遍整个后村了。

兔子很肥,一般人抓不到,但姜唐发现自己是个隐藏的捕猎好手,兔子狡猾速度快,她竟然比兔子还快,随手扔了一块搬砖,准准当当的砸晕只兔子。

这不养了两天,准备养肥点吃肉,今个顾朝来,姜唐就把它给宰了。

可顾朝一直在吃馒头,几乎没动筷子。

“不好吃?”

姜唐抬眸,看着对面那人,干净修长的手,跟两根嫩笋似的,骨节分明,拿着半块馒头,斯文的吃着。

“没有,很好吃,我不怎么饿。”

不饿?

不可能。

从早上到这里,还在田里跑了那么久,一路上卡车颠簸,肚子里有啥也被颠没了。

姜唐看得出来,他不是不饿,而是不想吃碗里的饭,更确切的说,不想吃她的筷子,碰过的碗。

看出这些,姜唐不再劝,自顾自啃馒头吃肉,一天到晚干重活的她,猪吃的糠都能咽下去。

城里人将就,她可以理解。

顾朝吃了一个馒头就放下筷子不动了,端坐在对面,两只手放在膝盖上。

姜唐吃个五个馒头,填饱肚子。

“多谢款待,我来刷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