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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伶朝可能也是个疯子。

不然他不会季疯子演绎的像是一个真实存在的人。

电影院里,无数的观众被他的表演,惊出了一身冷汗,好像真的有季风这么一个人,在某个不知名的残楼内,腐烂的生长。

有人爱上了他的演技。

有人爱上了他的脸。

总之这部残楼,最大的赢家,就是男二号伶朝。

闫芳年初加班,马不停蹄的给伶朝接了一部翻拍经典的戏。

这种戏好处很大,弊端也很多。

演的不好,观众骂你毁经典。

演的好没有改进,观众骂你只会照搬。

只有演的好,然后加以改进,把这个角色演绎成另外一个新旧交融的版本,就有可能让演员一炮而红。

毕竟经典的国名度有多高,不用赘述。

事实证明,闫芳没有看错伶朝。

新酒令传,把伶朝直接推进了一线演员的行列。

热度比之当年的原版,半年不差。

伶朝再一次突破自己,把伶朝=季风,这个观众心目中的印象,捏碎成渣,再次给大家带来一个仗剑天涯,风流多情的酒剑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