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千九高三辍学, 想要去米剌市自杀, 他身无分文, 饿得只能喝人家剩下的泡面汤。路屿森发现他的时候, 他蜷缩在车厢的角落里,几乎衣不蔽体,骨瘦如柴。
路屿森给了他几百块钱,之后他就一直不远不近的跟着路屿森。
或许搞艺术的都是疯子,路屿森本人也有某种疯子基因。
他明明自顾不暇,生存念头也薄弱, 竟然把魏千九捡了去,带在了身边。
拜见活佛被拒后,他们一起去了很多地方。
路屿森虽然和路家断绝了关系,但他用钱实在是大手大脚惯了,很快最后的钱也花个精光。他们穷得抠脚,路屿森有身份证,他就去卖血。
第一笔钱他买了画材,蹲在路边给人画肖像。
魏千九就在旁边蹲着看,瘦削的脸庞上两只眼睛黑沉沉的,像是路屿森养的一条狗,一待就能好几个小时不动。他们一边挣钱一边花天酒地,半年后路屿森画烦了,就买了一台二手的入门相机,去偏远的地方给人家拍照。
长达半年的自我放逐之后,路屿森再次找回了自我,他迷上了摄影。
之后路屿森报考国美,并转去摄影系,对于摄影的疯狂使得他日以继夜,可以说把相机长在了身上。
一年后魏千九复读完高三也考进了国美,但他眼里只有路屿森。
那时的阮春就看出了端倪。
他们三个一起去旅行,魏千九看路屿森的眼神常常让他觉得心惊。
路屿森不以为然,说魏千九以前就常常用那种眼神吓跑来画肖像的顾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