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晃晃的阳光映在叶子上,风一过,叶子摇晃,阳光细碎了一地。
一见到这种天气,顾初最想做的事就是找家户外的咖啡馆,慢悠悠地品着咖啡晒着阳光,咖啡香会混合着秋天的气息,香醇而又清洌。当然,在面临着还不到一个月的入学考试的空当,这种念头被她活生生给掐死。
起后又重新翻了病例,赫然发现昨晚她做过的病例被人批注修改了,想都不用想应该是陆北辰做的事,只是凌晨醒来那会儿她没工夫看。
批注得十分专业,病例改得也十分漂亮,狠狠“羞ru”了一把她这个学了三年医的大学生。
攥着病例也没顾着洗漱,下楼进了客厅,正巧赶上陆北辰从外面回来。
他平日工作忙,有时候会连着几晚上都在加班加点,但如果是正常作息时间,每天的晨跑是必不可少。与他在一起的这段时间里,她发现他是个很爱锻炼身体的人,哪怕再忙,也定会抽出一部分时间给健身房。
看他的穿着是刚晨跑回来,亚麻色休闲宽松裤外加一件浅灰半袖圆领t恤衫,额上有汗。顾初喜欢他的这身穿着,尤其是以浅灰、亚麻色为主的色调,每每见他穿的休闲,她总会暗自称他为“亚麻质男人”,因为看上去不但悠闲,还格外清慡干净,温和容易亲近,不似他穿白大褂或商务装的模样,疏离淡漠让人无法接近。
他做了早饭,她想cha手,他又是那句话:“这些不是你要做的事。”
双面煎的蛋外焦里嫩,他知道她向来不爱吃半生不熟的煎蛋;三明治多加了比利时火腿,加上新鲜牛奶,几片苹果切得甚为精致,一顿早餐不绚眼亦营养,跟他给别人的感觉一样,不热烈亦不冷淡,刚刚好。
“虽然吃人家的嘴软,但我还要说,咱俩现在可还分着手呢。”顾初今天心情格外好,许是窗外阳光太魅。
“所以昨晚我回来没打扰你。”陆北辰不爱喝牛奶,早餐更多的是喝茶。
这人也亦是强势,自己不爱喝牛奶,却逼着她每天要喝牛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