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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仪天珩却不慌张,他的神情极冷静,长枪猛然一个下压,拍打出可怕的爆鸣之声,那头狼立刻跃起,却还是被打中了一侧,骨头断了两根!

再往后,公仪天珩大占上风,那头狼的气势则越来越是颓败。眼看着它已经两眼绿光闪动,想要后退了。

公仪天珩自是不允,以长枪将其缠住。

天下间的武技有太多种了,有不少都需要借助兵器才能使用,自然而然的,他也要挑选一些趁手的武器,才能选择相应的武技。

而因为他的悟性太高,似乎不管什么武器上了他的手里,都没有太多的难处,不管修习什么样的武技,他耍起来也都似模似样。

以公仪天珩的聪慧,他当然不会想要样样皆通——即使想也不是在最初打根基的时候,因此,他选择了其中最顺手的一种。

即他本身偏爱的长枪。

于是他通读公仪家所有枪法典籍,一一看过、尝试,逐渐发觉虽是里面各有奥妙,但归根到底,一切奥妙俱在基础之中。

故而他仔细斟酌,将枪法融会贯通,以自身习惯,弄出了一种还不成套路,却十分适合他自身,且轨迹简洁、力量霸道,又杀机充裕的枪法来。

如今看他施展,足见他所想不差。

那不成枪法之法,倒在此刻显出了十成的威力。

不多时,公仪天珩一枪长出,枪尖正中头狼右眼,待头狼疼痛要逃,他又将长枪压下,入其下腹,猛然翻转!

此刻他将己身之力全都灌注枪身,自然枪身也掀起恐怖力道,才一刹那头狼被枪身掀翻,正是一个趔趄,迅速反应,可这趔趄时已叫它慢了半步,枪尖再一点出,就将它要害捅破,要了它的性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