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这个草药涂一涂,很快就好了,你先回去吧,剩下我来。”
这个年代,友谊牌的小白瓷瓶在农村还是不多见的,在这明晃晃的月光下,就显得格外润泽莹亮。
赵家栋接过来打开一看,里面是磨得又细又烂的草药膏,闻上去还有淡淡的药香。
“哥,你出来割麦子,还带着这个呢?”他这傻小子什么都不懂,心里还埋怨:“你就一准知道我会被镰刀给伤着了?你也忒小看我了……”
“我不小看你,你是怎么伤的?”赵国栋心里又气又好笑,不过也幸亏他这弟弟头脑简单,要不然他咋下得了台呢!
……
领镰刀的社员们很快就离去了,李玉凤好不容易有了一个空闲的休息时间。这仓库里的蚊虫有些多,她搬了一张春凳,坐在晒谷场边上的老槐树底下,拿着手里的蒲扇赶蚊子。
这时候住在后排的几个知青才从宿舍里走出来,李玉凤知道他们要去领农具,坡着脚走过去。
其实伤口已经不疼了,但是因为怕结痂的地方开裂,她走路都很小心翼翼。
等把镰刀都分好了,他们三五成群要出发的时候,刘振华忽然停下了脚步,转身走到她身边,从口袋里掏出一支小小的膏药,放到办公桌上道:“玉凤,这是我在国营药店买的,说是可以治疗各种伤口,祛疤美容的。”
第12章
这要换成了以前的李玉凤,一准感动的热泪盈眶、痛哭流涕,恨不得分分钟以身相许。可对于现在的李玉凤,却丝毫没有用处……
两分钱一支的红霉素药膏……夭寿啦!两分钱你也想把到一个妹子?
“真的不用了,昨天秀珍姐已经给我处理过伤口了,已经没事了。”李玉凤一本正经的开口,抬起头看着刘振华。
也许是和自己想象中的反应不一样,他那张清俊的脸上显然有些错愕,愣了片刻才尴尬笑道:“你不用这样故意和我划清界限,以前是我不对……”刘振华感慨道:“我总觉得……我们现在的任务是搞好社会主义四化建设,所以在男女感情方面有些逃避。”
他今天下午去了一趟公社,听说下半年的工农兵大学生招生名额已经开始填报了,之前两届因为他资历浅,都留给了大队里的老知青,但现在怎样也轮到他们新三界了。
卫星大队有十几个小队,每个小队都有七八个知青,加起来足有百来号人,但最后推选谁进公社,却只有李国基说了算。
李玉凤看着刘振华的眉眼皱了起来,像他这样的城里人,即便在农村参加了几年劳动,但从来没有把自己当成真正的农村人。虽然那个年代下乡的知青完全不知道自己将来会怎样,可他们身体里流淌着的血液,也让他们和这片肥沃的热土格格不入。
他们迫切的想要离开这里,想尽一切的办法。
“其实……你可以继续逃避。”李玉凤看着他,一双乌黑的杏眼在昏暗的灯光下闪着灼灼的光芒,她那一头乌黑的长发已经晾干,盖住了浑圆挺翘的胸口,眉眼中带着聪慧和睿智,看上去并不像是在敷衍。
这一眼看得刘振华心口一滞,仿佛她已经瞧出了他的目的,让他忍不住生出一些心虚来。他扪心自问,如果不是为了那个名额,他还会不会这样哄着李玉凤呢?
可答案却有些模糊。
不可否认李玉凤确实有让他心动的地方,但他不属于这样一片土地,他想念城市里窗明几净的课堂,希望自己的将来能和那些专家领导一样,有体面的工作和让人羡慕的身份。
毛主席说农村可以让人寻找到梦想,他不可否认这话是正确的,正因为来了这一趟农村,让他更想念原本属于他的城市。
李玉凤的视线扫过刘振华变化莫测的表情,心里有些好笑,原文中的刘振华确实因为和李玉凤的关系,最终拿到了工农兵大学的推荐,但最后……爱情让他冲昏了头脑,将这来之不易的名额让给了柳依依……
当然,作为原文的男主,他身上还是存在着一定的金手指,就在一年之后,国家恢复高考,刘振华顺利的成为了文革后的第一届大学生。
但那是原文中的事情,现在嘛……
“我先去上工,等回来再说。”知青们已经走远了,刘振华放下东西急忙跟过去,转头又看了一眼坐在灯光下的李玉凤,他觉得她这两天有些奇怪,但这种奇怪中又透着特殊的魅力,让他对她的感情也与日俱增。看见她那一头被夜风吹起的长发,刘振华仿佛嗅到了她发丝上的馨香,整个人都觉得心旷神怡。
看来女孩子还是要哄的……他以前还是不够主动积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