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铭生站在门外,一只手里抱着一束硕大的白玫瑰,另一只手则拎着一个牛皮纸袋。
知春忙往里回道:“小姐,是宋先生来看你了。”
许妙芸微微有些诧异,她又不是什么名人,住个医院怎么两堂堂青帮的小三爷都知道了呢?
“请宋先生进来。”
因为冯氏也在房里,许妙芸稍稍有些拘谨,宋铭生从门外进来,将手里的玫瑰花递给了知春。
冯氏也站起来招呼,可她没见过宋铭生,脸上便透出几分尴尬,许妙芸便道:“母亲,这是百乐门的宋先生,我和诗雨的朋友。”
冯氏瞧见宋铭生长的儒雅清俊,一双金边眼镜更是让他显得气质高贵。她从来都是喜欢这种年轻才俊的,只看了一眼,便打心眼里喜欢。
“既然是你的朋友,那你们好好聊几句,我和知春出去找个花瓶,把这鲜花插起来。”
冯氏领着知春出门,临走时还偷偷往房里瞄了一眼,见那宋铭生实在不像是个歹人,便放心离去了。
知春抱着鲜花跟在后面,笑着道:“太太……太太你走太快了。”
外面风有些大,宋铭生穿着深棕色的外套,脖子上搭着一条米色羊绒围巾。他见冯氏走了,转过头来朝许妙芸微微一笑,上前把手里的纸袋子递给她道:“这是花老板让我带给许小姐的,许小姐看看,是不是就是你当初落在了鸿运楼的那一条?”
许妙芸接过袋子,打开来一看,里面是一条水红色的羊绒围巾,这围巾上次同洪诗雨逛街的时候她还看到过,恒安百货的新品,说是洋人的大牌,两百大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