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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后来,徐离航和朋友合伙开了这间广告公司。刘宾彦虽然对这一行兴趣不大,但为了徐离航,还是义无反顾的加入了进来。她是个聪明人,又肯吃苦,工作很快就上手。到最后,也说不上喜欢不喜欢了,反正工作好像变成了自己的本能。

反倒是公司的生意越做越大,徐离航开始频频辗转于全国各大城市之间,她们虽然在同一个公司,但是见面的次数却越来越少。最近一次,还是五天前,徐离航回来开了一个会,就又匆匆赶去了一个项目地。

聚少离多,原本就没有的感情,当然更不可能培养起来了。

最近,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年纪到了,刘宾彦常常会觉得很累。以前她经常想,等到有一天,自己等不下去了,或许就会放弃徐离航了。而现在,刘宾彦觉得,这一天,就要到了。

事情发生的契机,却是费安宁的婚礼。

或许女人的梦想之中,始终都会有一个盛大的婚礼吧,看着费安宁身披白纱站在傅家恒身边,两人之间默契十足,每一次的对视,都能让人察觉到其中的甜蜜,好像他们两个人,已经成为了一个整体。那是每个女人梦魅以求的。

那天,刘宾彦喝醉了。醒来之后,她便递出辞呈,然后收拾东西离开了桥城。

听说旅行是最好的疗伤手段,希望自己再回来的时候,能够忘了那些求而不得的感情吧。最后一次回首看着这座城市的时候,刘宾彦叹息着想。

作者有话要说:

☆、番外·情在不能醒(二)

海景酒店的风光很好。

每天夜里在浪涛声中入睡,又被海鸟的啼鸣声惊醒。

刘宾彦的心开始安定下来。闲适的,慢节奏的生活,她曾以为自己恐怕会难以适应,但没想到,不过三天,自己就已经完全习惯了。

每天早上睡到九点多,起床之后,慢腾腾的出去吃个早餐,这会儿气温刚好,换上泳衣去海里游几个来回,然后在太阳最烈的时候,或是找一个幽静的小店消磨时间,或是和本地人聊聊天,又或是——去那些随处可见的手工作坊走走看看。

这是个海滨城市,这里盛行用各种海产品制成手工艺品,是在桥城那样的内陆城市所见不到的。刘宾彦对此格外有兴趣,很快就沉浸其中,乐此不疲了。

又过了几天,刘宾彦已经适应了这边的生活,索性退了酒店,住到了新认识的一家手工作坊的老板家里,在那里跟她学手艺。

跟这些淳朴的乡人在一起,刘宾彦觉得格外的快乐。她很少会想起以前的事情,别人也不会去问。偶尔想起来的时候,甚至都会恍惚一下,以为那是上辈子的事。

但这种日子虽然令人安心,也令人懒惰,却到底不能一直这样过下去。她是出来旅行的,不是离家出走。所以住到年后,欣赏够了海边风光,也吃够了各种海鲜,买了一大堆的特产之后,就打包回了桥城。

回来的那天桥城下雪了。上飞机前刘宾彦就接到通知,因此全副武装,从帽子围巾防风镜到手套,一样都没有少。这半年的沉淀,她的气质也变得多,估计这全身包裹的样子,就算她爸妈亲至,也没办法认出来了。

来接她的是她的表弟。刘宾彦是独生女,和这个表弟的关系最好。而当初,她虽然没说过自己为什么离开,但辞去了意点广告的职务,毫无疑问,这件事是跟徐离航有关系的。两家是世交,虽说不会因为这种事情,就断了交情,但是刘宾彦的爸妈心里还是有点儿犯嘀咕。

自家女儿喜欢徐离家的儿子,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了,但一直都很好,没做过什么出格的事情。他们家长也是乐见其成,因此一直保持沉默。但女儿突然这样,有些让他们始料未及。

或许,联姻的想法,到底还是错误的。

因为怕刘宾彦的心情不好,所以才特意让和她关系最好的表弟过来接她。

刘宾彦出现在表弟面前的时候,他的确是没有认出来。等刘宾彦将大防风镜和围巾拿下来,才又惊又喜的叫道,“姐,是你!你怎么打扮成这个样子?”

刘宾彦笑了笑,拍拍他的头,“走吧。”

“喂,姐!男不摸头,女不摸腰,你不知道吗?!”他跳起来。

刘宾彦哈哈大笑,顿时觉得心情好多了。是的。这段时间,她的心平静了很多,她以为自己已经可以安稳的面对从前的一切,但等到回到这个城市,那些深埋的记忆和感情,却瞬间苏醒,告诉她,那一切的都只是她的以为。

忘记一个人,忘记一段感情,原本就不是那么简单的事。何况那是她爱了将近十年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