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是否认的。
她真的没有恨过他。
她埋进他怀里,贪婪地吸着他身上混杂了酒味的熟悉木质香调:“你到底怎么了?”
“温行知,你今晚怪怪的。”
他双手捧着她的腰和后脑勺,俯身吻着她的耳侧发,声音低不可闻,嘶哑着:“就是突然觉得自己……挺混账的。”
他其实并不后悔当初奔赴云城,千里迢迢大费心机地与她在平安镇相见;
也不后悔与她厮混沉沦了三年,却让她在最后那段时间里日夜惊惧担忧,以泪度日;
这一路仔细想过来,他甚至觉得自己此生做过最正确的选择,就是追逐她,来到她的身边,然后陪着她。
所以,他千不该万不该,在他们重逢后的那段日子里,对她如此生分。
他应该在最开始的开始,就将她紧紧拥入怀里,然后问她——
苡苡,这些年一定很辛苦吧?
苡苡,你过得还好吗?
我过得一点都不好。
他真的一点都不好。于他而言,三年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短到根本不足以让他去彻底淡忘一个人,却可以长到过去这三年、一千多个日夜里,每分每秒都是无尽的煎熬。
缱绻温情的岁月里,他们曾经爱得很深很深。所以,他怎么能在她提出了分手后,就真的信了她,真的就从此对她不闻不问,让她独自流浪,孤独地深陷囹圄呢?
她丝毫不知他的内心沉浮,只轻蹭着他的脸,声音柔柔:“你本来就是个混蛋呀,混蛋温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