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转头看去,这缕头发颜色与我现在的棕色发不太一样,只有发尾残留一点点的棕色,其他大部分是酒红色的。
哦,不是他指出来我都快忘了我原本的发色。
是的,我的头发是天然的酒红色,但这个颜色太过显眼了,容易被人认出来,加入“猎鹰”后我便将它染成了棕色,但被诺德族抓后,我都没有机会去重新染色,现在随着头发的长长,原本发色自然就暴露了。
我给释解释了发色的问题,他听后高兴地拍手,抱着我用耳鳍蹭了蹭我耳朵,表示非常喜欢这个发色。
我无力地搂着这浑身黏糊糊的小家伙,再次露出了笑容,第一次觉得,酒红色原来也是那么好看的颜色。
以前我总认为自己的发色是个累赘,但现在我却改变了看法,这个颜色有人喜欢,并深深热爱着,说明它是被人需要的,就像是热情与炽热的火焰,即使红得耀眼红得刺目,也有它们存在的价值,也有人为它们赴汤蹈火。
释向我怀里塞来了两个东西,一个是白色的海狮玩偶,一个则是一个大奶瓶。
白海狮玩偶?
我很吃惊,难道这个就是当初我在与释告别时,送给他的玩偶?
看到释欣喜地点头,我就像被什么东西哽住喉咙一样,不知道怎么用语言表达心里感受。这是我在释“诞生”一个月时,去市场上买给他的生日礼物,那天他高兴得哇哇大叫,抱着玩偶紧紧不放,连吃饭时都要抱着,连我想抱一会他都不给。
我至今都还记得释当时的笑容,就跟当初我从母亲那得到人鱼玩偶一样,但遗憾的是,人鱼玩偶在我和父亲离家流浪时弄丢了,因此当我看到释还保存着这个玩偶时,心情相当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