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世遗道:“即便我在这,他们也盯着我脑袋。”
萧离恨笑了:“有道理,请便,莫将我拖下水便好,我现在只是个落魄的生意人。”
秦世遗走了,他跃上客栈房顶,对夜而坐。
夜很静,万里无云也无月,空气里充斥着阴沉沉的味道,夜黑得像要发生什么大事一样。
黑夜是杀手的最佳伴侣,这很适合秦世遗思考。他将两把剑并排放在膝上,然后像对待心上人一样,轻轻抚摸着红剑的裂痕。
他不是个温柔的人,他却将他少得可怜的温柔都给了红剑。这是伴随他出生入死十年的好朋友,无论哪个好朋友受了重伤,苟延残喘将死之际,你都会很难过。
红剑没有名字,他曾想给红剑起个诸如“烈马”等奔放的名字,后来却觉得任何名字都配不上它。
现在,无名的朋友面临着死亡,新朋友就在离他最近的地方。
他只能用一把剑,另一把是累赘,他必须舍弃。
老朋友跟随他多年,只有老朋友才知道他的习惯,纵容他的陋习。
新朋友却也不能丢,那是他第一次握上能杀人的剑,剑很轻,很锋利,刺入聋子的喉咙根本无需用力,眨眼就能要了人命。他全身血液沸腾起来,这才是杀手该有的剑,轻、利,一剑亡魂。
他做不出选择,有人却能帮他选择。
夜空里突然响起女人的哭喊声,像被的杀鸡般凄惨,小镇不大,却也不小,女人的声音却能让整个小镇都听得到。
秦世遗不喜欢管闲事,女人的喊声却让他破了例。
女人还在哭,她扯着一个男人的衣衫:“你要去哪,我不准你走,我知道你要去找你的相好小花、小红,你要抛弃我,抛弃我们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