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何拉起她的手想咬上一口,证明自个不在做梦。看到那上面白色的绷带后,他面上神情又多了几分心疼。
陆柒顺着他的目光看下来,下意识地又缩了缩手:“只是被条疯狗咬了,不是什么大的伤口,也不碍事。”只是替她包扎的人太小题大做,明明只是个小伤口,包扎得却十分夸张罢了。
秦何却不信,陆柒只得当着他的面解了绷带。他身上要拦,陆柒却摇摇头继续动作:“本来就不是大伤口,这么绑着反而好得慢。”
那伤口早就不流血了,她又撒了些上好的金疮药,原本就没有必要这么用布条绑着。
秦何目不转睛地盯着那只伤了的手瞧,陆柒的伤口一露出来,他却黑了脸。
她的伤口已经结了痂,上面分明是一个深深的牙印!女子要没有墨镜之癖咬陆柒干什么,这牙印的主人肯定是掳走陆柒的那个容貌昳丽的男子。
秦何一时间气得牙痒痒:“好啊,我在府上担心的你要命,连觉都不敢睡,你倒好和那胡人卿卿我我!我都听说了,回来的时候你连衣服都换了,穿的还是胡女的衣服!”
陆柒在外头那么久的时间,连衣服怕是该做的不该做的都做完了。胡人不比大启,对于名节之类的也不怎么看重,秦何越想越气,简直要七窍冒烟了。
陆柒大喊冤枉:“为妻冤枉啊,那衣服换了是因为胡女浇了一盆冰水到我身上,我便换了衣服。依着那些胡人骄纵的性子,要真是我和她们王子卿卿我我,她们至于狼狈逃窜吗?”
陆柒简直要被怄死了,那胡人王子弄破她的手流点血也就算了,非要用牙齿咬,感情打的还有这个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