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从前是不喜欢欺负人的,也比雀眠更不乐意同人亲近,光是偶尔和人碰一下手,他都得不动声色地私底下净手许久。
然而雀眠身上有一股不可思议的吸引力——秦雪逢光是看着,就想逗弄他。
想让这个敢怒不敢言的小家伙对自己张牙舞爪,想让这个身体已经软了的小笨蛋,连心也对着自己软下来。
想把小后娘变成真正自己的所有物——
他就可以永远享受这样的快活。
第二日,他们又赶了半天的路,便到达了目的地。
秦雪逢在这儿有一处山庄。几年前他初掌家产,离家外出,来到这儿时,刚做出了一点儿成绩,便买下一座荒凉山头,亲自指挥人将这儿改为自己喜欢的模样。
时节入冬,沿路大部分的树已然开始秃了不少,然而一进入山腰,雀眠探头出去看,入目的便是在冬日也不显颓势的大树。
道路被砌得平坦宽阔,雀眠向另一处的窗外看,也可高高俯瞰山下,看到那平整的田地与几处小屋。进了山庄,这儿的房屋更是比秦家的要气派许多,高大威严,连砖瓦都是崭新的。
雀眠又像个初次进城的小土包子,嘴巴合不上了。
下了马车,佣人便马上上来迎接。山上气温比山下要低,雀眠冻得一下精神了,秦雪逢睨他一眼,将佣人捧来的狐裘给了他。
雀眠每次披他的衣物,总会显得整个人小上一圈。这风帽上还有一圈雪白的狐毛,未戴起来,松松地搭在颈后,领口的狐毛搔他的脸,弄得他有些痒,没忍住笑出声来。
秦雪逢揉揉他的脸:“笨死了,还笑。”
雀眠问他:“老爷不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