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反信中字里行间的热烈,这八个字一出现,便将人顷刻拉入了写信人极为克制却克制不住的思念中,缱绻苦涩呼之欲出。
武芙蓉仿佛都能看到,裴钰在塞外寒风肆虐的营帐里,顶着豆大的烛火,抓耳挠腮思考该以何作为信的收尾,最后左思右想,穷尽身为武将的腹中墨水,写下了这八个字。
见日之光,长毋相忘……
绿意不解,问武芙蓉:“女郎,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啊?”
武芙蓉将信纸扔入灯罩中,看着它被火舌席卷吞噬,最后成为飞扬消逝的两点火星。
“没什么意思。”
……
半个月后,北境军营。
漠北之地的雪季格外长,除了六七月份,其余时候几乎都被白雪所覆盖,山巅的积雪新压陈陈压新,凡靠山之处,皆冷冽异常。
从突厥人那里缴获的皮货都被裴钰发给将士御寒,他自己一身重甲,入夜便和衣而眠,好在敌人突袭时可以第一时间上阵。
雷冲这些年下来对他始终难以理解,说他是个专门为作战而生的疯子,到了战场便不知疲倦,全然不把自己当人看。
夜半,天高地阔,星辰冷清。
这里的夜实在太冷,冷到猎鹰都不愿外出觅食,就缩在帐子里,等主人将刚烤肉的牛腿肉片片割下,喂到它口中解馋。
割肉的刀是把很明显的胡刀,短刃样式,刀尖外翘带勾,弯成了新月形状,刀身刻有狼头图腾,若稍对突厥文化小有了解,便该知,这把刀原来的主人应是位突厥贵族。
“还要打吗?”雷冲啃着另一只烤好的牛腿问,“再往前便是天山了,过了天山就是突厥老巢。”
裴钰慢条细理割着滋滋冒油的肉,相对他在战场上的雷霆手段,此时的他显得有点过分安静,不像指挥千军万马的主帅,倒像位普通的门阀公子。
一开口,却饱含威慑——“为何不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