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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自温偃口中说出看似漫不经心,但是谢残玉也大概知道一些,实则没有那样轻描淡写。

若说于笙是面冷心热的小野兔子,那陆瑾就是面冷心更冷,他与温偃一桩烂事,那次可是差点闹个你死我活,不过,谢残玉承认自己有一样是算错了,这二人还是有情的。

不过,陆瑾配温偃,也不算委屈。

看着谢残玉于笙你侬我侬,自己却是独守空房,温偃饮尽杯中酒,哀怨不已,“他要去科考,我又拦不住他,便让去了……”

“如今他只差殿试……”温偃哀嚎,“他那个臭脾气,没想到在京中还如鱼得水,那些酸儒一个个都是清高傲慢,偏偏合他的心意,好像还有一个叫什么……钟,钟岚的,二人同进同出,我都快要醋死了……”

“倦之啊,你说,待他功成名就……会不会就一脚踹了我啊……”

谢残玉听他絮絮叨叨,烦不胜烦,一杯酒水放到他面前,“那就去上京盯着!”

“啊?”温偃猛地抬头,“那会不会有些讨人厌啊?”

谢残玉轻叱一声,“难道你离他远点就不惹人厌了?”

说完还阴恻恻加了一句,“就看你觉得媳妇重要还是面子重要……那陆瑾也是个心口不一的,我不信你现在还没转过脑子来……”

温偃沉默了好一会儿。

谢残玉觑了他一眼,饮了自己面前的酒,慢悠悠地起身往外走。

突然,温偃一拍桌子,“当然媳妇重要!”

“蠢货!”谢残玉瞪了他一眼,“大白天发什么癔症!”

于笙长到这么大,头一次觉得“冤家路窄”这个词太过真实,他今日不过带着王秋和冬儿出来逛,半路竟然被不长眼的给拦住了。

对方油嘴滑舌,于笙一眼瞧着有些熟悉。最后仔细一看,得,这不是去年“调戏”过他的那位孙公子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