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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姝攥着杯子的手指无意识地收紧,自从方才与江知野猝不及防地重逢后,她整颗心就一直在七上八下的跳。

未曾想过会在这里碰见他。

她与他相识于2005年的初夏,分开于2006年的暮春。

认得他时,他是苏城却之路上给人跑车运货的临时工,大多时候只穿一件简单的棉质背心,以及一条从火车站旁边的小商品市场买来的牛仔裤。

买过的最奢侈的东西,是一台二手的柯尼达,花了大几千元,买完相机后,他们过了好一段连吃泡面都嫌奢侈的日子。

——那样的人,怎么会是住在太平山顶,皱一皱眉就能令无数人胆寒的人?

或许只是长得比较相像的两个人罢——她宁愿这样想。

乔姝又想起方才匆匆对视的那几秒里,他望向她的眼神,轻飘飘好似夏雨降临之前,蜻蜓落在荷塘藕叶上的速度。

那样陌生又淡漠,就好像他们从来不曾相识过。

也许。

也许真的不认识。

方才那位与他有过两面之缘的小姐讲得对。

人人仰头看明月,明月只有一个,所以人人记得明月。

但明月看人人,人那样多。

他不记得她也正常。

得益于阮廷颐的关系,她今夜能在阮家客房里留宿一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