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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有一点,孕妇法律上本身就不会判死刑。

所以,姑娘才会在绝望之下选择杀夫。

这周振兴的两个儿子可真有趣,一个杀妻,一个杀夫。要么去死,要么手上沾血,没有一个安生的。

果然天道好轮回,苍天从未绕过他们。

姑娘说完,又好像呢喃的说着道:“他就那么立志让我怀上孩子,发现我孕吐了以后,就知道吃定我了,立刻把他妈接过来了。你说他多会打算盘。占了我的家,吃着我跟我妈拼了命赚来的粮食,拿走我的一切,还要让我生下姓周的孩子,彻底占有我家的一切。让我生孩子,好啊!一命换一命!我肚子里的孩子,跟他只能选一个!”

这句话,就足够人唏嘘了。

谁家不知道各家是各家。虽说都知道,娶了独生女,就等于吃绝户,女方家里的财产就都是自己的了。就算这是所有人都默认的事实,却也没有人敢明目张胆的去做。

而且那些娶了独生女的人家也是小心翼翼的伺候女方家长,那就跟亲儿子差不多,还没有人还没死就开始得罪人的。

否则,真把老丈人惹急了,他们撺掇女儿离婚就得不偿失了,更有甚者要是老丈人觉得女儿一样无可救药了,就立个遗嘱将家里的一切都给了侄子也不是没有。

再有,也就是入赘的人,入赘到人家女方家里,就是女方家里的人,生下的孩子自然是继承女方姓氏。

可没有一个是像周振兴小儿子这样的,堂而皇之的住进女方家里,将女方的人当做奴隶虐待,如此霸占了女方所有的家产,让明明还有机会找男人入赘传承家业的女方家,彻底被姓周的吞噬。

周振华这辈子,就没丢过这样的人。

可脸已经丢了,女人肚子里的孩子是货真价实的。且不论男女,这都是他们周家的种。这个孩子一定要留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