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骆摇摇头:“已经离婚了,这是想要复婚不成就上门来骚扰。他可不是什么好东西,之前还跟劫匪联合来着。当时要不是刚好有个特警来我家,我可能现在已经被劫匪宰了。”
这些人是后来驻扎过来的,对这件事不是很清楚。项骆言简意赅的将事情说清楚了,那战士又道:
“可这是他家吧。要是这样的话……那应该是村委会的事情。”
村委会的事情,也就是说这件事不应该算在刑事案件内。
这不能怪他们不管事,而是这件事一直以来都被理所应当的算作是家务事。只要是家务事,就应该关起门来自己解决,发生什么都属于家事。外人最多帮忙调解,却不能真的给人做主。
这并不是什么好事。但必须要明白,并不是所有的家庭都能用法律去帮忙解决的。
有那种妻子被家暴,邻居报警,警察上·门抓走人以后,妻子去邻居家撒泼打滚要自己的丈夫。也有妻子被打的鼻青脸肿自己报警后,没两天又主动销案,说是自己不对的。
家家都有难念的经,这样的事情很难管,就算是管了,到头来也只可能落下埋怨。
所以时间久了,也就有了这么一个“潜规则”。这种事情少管为妙。
这是绝大部分人都引以为然的事情。
更何况,老话总说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项燕离婚到现在,村里绝大部分人都劝她放下跟周文树和好。也就只有项骆大大方方跟她说,这婚离得漂亮。
所以,周文树根本不怕被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