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前见过,对来人也算有点印象。
“庆山,这是我大孙子,马兴文,兴文,这是那天和三宝一起下山的胡大叔,那是胡大叔的女儿,秋月,你俩差不多大的……“
冯玉珍介绍着,放好东西,就给胡庆山倒了杯水,招呼他坐下歇一会儿。
马兴文很有礼貌的和胡庆山问了好,转头也冲三宝后面的胡秋月点了下头,客套了两句,他坐到一旁就准备继续看书了。
倒是胡秋月对马兴文看的书来了兴趣,“高中教材,你是高中生?”
“对,我孙子是高中生,今年本来要念高三的。”
冯玉珍接茬儿道,“先前我家条件不行,兴文就不念了,得亏三宝挖了山参,明年就想让他回学校,继续念,努努力,看能不能考进大学……”
“真厉害。”
胡秋月听着点头,:“我特别喜欢诗词,也想去考大学的……”
“那就继续去念呀!”
冯玉珍不解,看向胡庆山,“庆山,你不让孩子念书呀。”
条件又不差的!
“大姨,秋月不是身体不行嘛,初中都好不容易坚持念完的……”
胡庆山喝了口水也有些无奈,“她先前上学我们都跟着提心吊胆的,总请假修养,学习就耽误了,不过我姑娘也喜欢看书,她可佩服学习好的人了!”
一直没言语的宁七在心里道了声赞同!
这事儿她绝对有发言权!
要不是欣赏读书人,胡秋月怎么会被渣男缠上蹉跎一生……
嗨!
坑呀。
“可惜了。”
冯玉珍轻叹,马兴文听到这些却抬起头,看着胡秋月问道,“你喜欢那首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