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余时候,大部分人总是抱着侥幸心理, 认为天塌了有高个儿顶着, 怪物来了有军队防着, 实在扛不住还有新出炉的异能者,他们再怎么倒霉也不至于成为第一批受害者。
可残酷的现实告诉他们——至于!
即使远离沿海禁区,不在岭东地界, 没有千年大墓,更无山脉硕鼠,也照样有披着画皮的妖魔蛰伏在身边, 垂涎着活人的血肉,随时有出手的可能。
据说,这种妖魔自人体衍生, 汲取人的恶意与邪念而活。它会慢慢壮大自身,一步步侵蚀人的思维、意志和身体,再取代人活在世界上。
没准, 一名路人前一秒尚在与朋友嬉笑, 下一秒, 那名朋友就会变成妖魔吞噬了他。这谁能防住?简直防不胜防。
但最令人感到毛骨悚然的是,有时候人心之险恶更胜于妖魔之恐怖。
第一只正式进入公众视野、残杀人类的妖魔, 是由十几个社会败类亲手缔造的“杰作”。从锁定目标到肆意掠夺, 从拍摄录像到威逼胁迫, 从鞭挞身体到摧毁精神, 饶是成年人遭遇这些都要发疯求死, 更何况是一个涉世未深的女孩呢?
硬生生逼出一只妖魔, 造就恶因;活生生被妖魔吞食, 酿成惨相。都是咎由自取,都是自食其果。临到头来,作恶的业报终是逃不过。
在官方一五一十的陈述中,大众对社会败类的愤怒远超对妖魔来临的恐惧,抛却律法的束缚和人道的精神,他们甚至觉得妖魔杀得好。
谁不是从十七八岁过来的人,谁家没个十七八岁的孩子?只要把自己代入“妖魔”的处境,怒火真是油然而生。
而更令人倍感哀戚的是,栽在渣滓手里的受害者不止一个,可他们……没有一个选择报警,没有!